LINE@是一款能与LINE用户互相沟通的服务。
- 可传送讯息给所有将您 LINE@ 帐号加为好友的用户
- 可传送优惠券、宣传页面、调查页面等各式讯息给好友
- 可透过一对一聊天的方式即时回答用户的问题
- 在无法回覆时,可使用自动回覆功能回覆客户
- 可于主页张贴各种内容(照片、影片等)宣传各项资讯
- 购买能帮您更有效率管理帐号的加值服务。
LINE@无法使用LINE官方帐号的On Air功能。
您必须拥有已设定电子邮件帐号的LINE帐号,才能够建立LINE@帐号。 请先于您目前使用的LINE帐号设定电子邮件帐号。
使用LINE@的最低系统需求如下:
■应用程式
⋅Android 4.0.3以上
⋅iOS 8.0以上
■电脑版管理后台
<作业系统>
Windows、Mac
<浏览器>
Google Chrome最新版
Safari最新版
※部分功能将无法于Internet Explorer使用。
此外,不论您是使用何种浏览器,请先将JavaScript的项目设为有效。
※平板装置无法使用。
透过LINE@应用程式建立帐号时必须提供下列资讯:
- 基本资料用的图片
- 帐号的名称
- 业务种类(主要业务、业务详细内容)
您必须提供所有必要资讯才能建立帐号。
建立LINE@帐号的方法如下:
■应用程式
输入基本资料即可建立帐号。
■LINE@官方网站
您可以于LINE@官方网站内的申请页面直接申请认证帐号
新增LINE@帐号的方法如下:
透过应用程式新增帐号
请依序点选画面左上“≡”>“+建立帐号”
透过电脑新增帐号
1)登入LINE Business Center
2)依序点击“服务”>“LINE@”
3)点击“开始使用一般帐号”或“申请认证帐号”
※建立前请先完成“公司/经营者”的设定。
于不同的LINE@帐号间切换的方式如下:
■应用程式
点选主画面左上方的[≡]图标即可切换帐号。
■电脑
您可以于电脑版管理后台首页中的“帐号一览”切换帐号。
可建立的帐号数上限,请参考下方说明。
认证帐号
最多可建立104个帐号。
一般帐号
最多可建立10个帐号。
此外,透过应用程式内建立的帐号为一般帐号。
若希望升级为认证帐号,请在一般帐号建立完成后,再提出审核申请。
※由于日本、台湾、泰国、印尼以外的国家尚未确立帐号审核流程,因此无法申请认证帐号。
用户必须通过本公司的审核后才可取得认证帐号,当审核作业完成后,帐号即可显示于LINE应用程式中的搜寻结果内,同时帐号将会显示已认证的标示。
此外,一般帐号中无法使用的部分功能及付费方式皆可于认证帐号中使用。
一般帐号为尚未通过审核作业的帐号,因此并不会显示于LINE应用程式内的搜寻结果内。
若您希望将目前使用中的一般LINE@帐号申请为认证帐号,请透过LINE@生活圈应用程式或是LINE Business Center进行申请。若您并未持有一般LINE@帐号,请透过LINE@生活圈官方网站进行申请。
此外,若您是初次申请审查认证帐号,您必须于申请时注册您的公司/经营者资讯。
- 申请认证帐号时需要输入的“公司/经营者”是什么?
- 每次申请认证帐号时都要新增公司/经营者吗?【将使用中的一般LINE@帐号申请为认证帐号】
透过LINE@生活圈应用程式申请- 已持有其他认证帐号的用户(使用原有的公司/经营者)
1)依序点选“管理”>“成员、帐号管理”>“认证帐号”
2)从清单中点选该帐号希望设定的公司/经营者
3)点选“OK”
4)输入各项基本资料后,点选“确定”- 初次申请认证帐号的用户(新增公司/经营者资讯)
1)依序点选“管理”>“成员、帐号管理”>“认证帐号”
2)点选“新增公司”后,注册公司/经营者资讯并点选“确定”
3)确认注册资讯内容无误后,点选“申请”
4)从清单中点选您注册完成的公司/经营者
5)点选“OK”
6)输入各项基本资料后,点选“确定”透过LINE Business Center进行申请
依序点选“帐号清单”分页>LINE@生活圈帐号图示>“申请认证帐号”【尚未持有一般LINE@帐号】
您可透过LINE@生活圈官方网站的申请页面提出申请。
※只要提出认证帐号的申请,系统即会建立一笔一般帐号并同时进行申请认证帐号的后续作业。此外,选择部分业种时将无法申请审查LINE@认证帐号,敬请留意。
灰色图标表示该帐号为一般帐号,深蓝色图标表示该帐号为认证帐号。
※日本、台湾、泰国及印尼以外的国家,由于尚未确立帐号审核流程,因此建立的LINE@帐号将全部显示灰色图标。
随机分发的ID是您在建立新的LINE@帐号时由系统随机自动分发的ID,是由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排列而成字串。
专属ID则是可供您指定ID内容,您可将ID设定为店名或自己的姓名。专属ID为付费服务,且必须经过申请后才能取得。
请使用LINE@推荐使用的浏览器重新尝试一次。
■建议浏览器
⋅最新版Google Chrome
⋅最新版safari
您可从电脑版的管理后台传送讯息。
请先前往下面的网站,并以您在LINE应用程式内设定的“电子邮件帐号”及“密码”登入。
▼电脑版管理后台
https://admin-official.line.me/
删除帐号的步骤如下:
■应用程式
请点选“管理标签”>“成员、帐号管理”>“删除帐号”即可。■电脑
请点选“帐号资讯”>“删除帐号”即可。若您持有多笔LINE@帐号,在执行删除的操作之前,请先切换至您希望删除的帐号。
提醒您,帐号一旦删除之后将无法复原,因此请谨慎操作。
当您透过电脑版管理后台执行登入时,系统会要求您进行用户确认的操作。
同时,执行登入时所使用的智慧手机版LINE内将会显示输入认证码的画面。
请于LINE应用程式内输入电脑荧幕上所显示的4位数认证码。
※上述画面并非显示于LINE@应用程式中,敬请留意。
使用LINE@时,您必须透过持有该LINE@帐号登入权限的LINE帐号进行登入。
基于上述理由,登入LINE@时必要的电子邮件帐号,即为持有登入权限的LINE帐号内所设定的电子邮件帐号。
若您的LINE帐号持有该笔LINE@帐号的登入权限,请透过LINE应用程式确认帐号内设定的电子邮件帐号后,再次尝试执行登入操作,谢谢。
登入LINE@时必要的电子邮件帐号及密码,即为持有登入权限的LINE帐号内所设定的电子邮件帐号及密码。
您可以透过本功能,直接传送帐号资讯、优惠券、图片等内容给将您的帐号设为好友的用户。
您一次可传送最大10MB的jpg、jpeg、png图片,但无法传送gif图片。
LINE@备有预约传送讯息功能,您只需事先完成讯息文章,并指定传送的日期及时间,系统将在您指定的时间传送讯息。(依服务器情况,可能会有几分钟的误差)
请注意,LINE@的群发讯息数为每月更新,且未使用的讯息数无法累积至隔月使用。
基于上述理由,在您设定预计于下个月份传送的LINE@群发讯息时,若该月份的剩余讯息数不足,您将无法传送该则群发讯息,敬请留意。
您广播的讯息仅有将您的帐号设为好友的用户才能收到。
当用户收到您广播的讯息时,画面将会显示推播提醒,且该讯息将会显示于聊天室内,因此可以有效的让用户注意到您的广播讯息。
虽然您于主页进行投稿时用户不会收到推播提醒,但是未将您的帐号设为好友的用户也可以看到您投稿的内容。
此外,看过您投稿内容的用户也可以与他人分享您的主页投稿内容,因此可以有效的扩大讯息传递范围。
依照所使用的推广方案版本不同,可传送的群发讯息则数也不同。
使用推广方案“免费版”的用户每月最多可传送1,000则群发讯息,使用推广方案“入门版”、“进阶版”、“专业版”的用户每月可传送的群发讯息则数将无上限限制。
※群发讯息则数计算方式:发送讯息时的有效好友人数 x 讯息发送次数(对话框数)。
例:若您发送讯息时有效好友人数为100人,则当您发出两则群发讯息(两个对话框)时,传送的讯息总数将为200则。
讯息一经传送就无法再度编辑或删除。
您可以在一般的讯息中传送含有表情图案的文字内容及图片,但无法传送影片。
您可以将影片上传至“宣传页面”后,再传送给好友。
应用程式版LINE@无法建立宣传页面。若有需要,请自电脑版管理后台建立。若您要公开影片内容,您必须先将影片上传至Youtube等网站后,在建立宣传页面时添加影片网址。
系统将传送讯息给您所有的好友,因此您无法传送讯息给特定的用户。
但在启用1对1聊天的状态下,当用户传送讯息至您LINE@帐号内时,将可以像以LINE聊天一样直接收发讯息。
您可以透过下列步骤确认剩余的可传送讯息数。
透过应用程式
选择希望使用的帐号>点选“群发讯息”>确认剩余的可传送讯息数量透过电脑版管理后台
选择希望使用的帐号>确认画面上方讯息图示旁显示的数字
图文讯息可将图片及文章资讯汇整为一张图文,提供用户更简洁明了的资讯。此外,一张图片中还可设定多个连结。
宣传页面、调查页面、图文讯息仅能在电脑版上建立。此外,图文讯息仅限使用推广方案的用户可建立。
[主页] 是供您张贴个人内容的专属页面。 访客可以在您的贴文中留下 [赞] 贴图或留言。
[主页] 上的贴文也会显示在把您加入好友的用户 [动态消息] 页面。
您必须先执行下列操作,输入基本资料内容之后,主页上才会显示行动官网的连结。
■应用程式
1)点选“管理”>“行动官网”>“基本设定”>“基本资料介绍”
2)于“基本资料内容”栏内输入帐号的介绍文即可■电脑版管理后台
1)点选“行动官网”>“基本设定”
2)于“基本资料内容”栏内输入帐号的介绍文即可
您可以透过本功能不分频率和时间随时投稿最新资讯。
您还可以藉由“留言”及“赞”等功能与用户双向沟通。此外,也可以透过分享功能以期讯息大幅传递扩散。
在应用程式内以及在电脑版管理后台中可选择的投稿项目并不相同。
使用应用程式投稿时
- 可投稿文字讯息、贴图、图片、影片、网址连结、位置资讯等内容
- 单一投稿中最多可传送20笔贴图/图片/影片
- 单一投稿中仅能各夹带一笔网址连结及一笔位置资讯使用电脑版管理后台投稿时
- 可投稿文字讯息、贴图、图片、优惠券、抽选页面、宣传页面、网址连结、位置资讯、调查页面等内容
- 单一投稿中最多可选择三种投稿项目
- 相同种类的投稿项目无法重复选择
- 选择优惠券、抽选页面、宣传页面、调查页面等投稿项目时,无法选择其他种类的投稿项目
您可依下列步骤删除自己的投稿。
被删除的投稿同时会自“动态消息”中被删除。
■应用程式
1)点选“主页”标签内想删除的投稿
2)点选投稿详细说明页面中的选单(位于右上角)
3)点选“删除投稿”■电脑版管理后台
1)点选“主页”>“投稿内容一览”
2)点选“已传送”的标签
3)点选您希望删除投稿右下角的“>”
4)于投稿详情页面中点选“删除”
您可操作下列步骤回覆留言。
■应用程式
1)点选“主页”标签内想回覆留言的投稿
2)点选想要回覆的留言
3)输入回覆内容■电脑版管理后台
1)点选“主页”>“投稿内容一览”
2)点选“已传送”的标签
3)点选投稿右下方的“>”
4)于投稿详情页面中点选“留言”标签
5)点选想要回覆留言的“回覆”后再输入您要回覆的内容
您可操作下列步骤承认核准留言。
■应用程式
1)点选“主页”标签内的投稿
2)点选投稿详细说明页面中的选单(位于右上角)
3)点选“管理留言”
4)点选投稿内的承认记号■电脑版管理后台
1)点选“主页”>“投稿内容一览”
2)点选“已传送”的标签
3)点选投稿右下方的“>”
4)于投稿详情页面中点选“尚待承认”
5)勾取要承认的留言的方块后再按下“承认”
您可操作下列步骤承认核准留言。
■应用程式
1)点选“主页”标签内的投稿
2)点选投稿详细说明页面中的选单(位于右上角)
3)点选“管理留言”
4)点选投稿内的承认记号■电脑版管理后台
1)点选“主页”>“投稿内容一览”
2)点选“已传送”的标签
3)点选投稿右下方的“>”
4)于投稿详情页面中点选“尚待承认”
5)勾取要承认的留言的方块后再按下“承认”
您可透过下列步骤删除自己投稿中的留言。
■应用程式
1)点选“主页”标签内含有留言的投稿
2)Android装置的用户请长按您想要删除的留言,iOS装置的用户请将您想要删除的留言向左滑动
3)点选“删除”■电脑版管理后台
1)点选“主页”>“投稿内容一览”
2)点选“已传送”的标签
3)点选投稿右下方的“>”
4)于投稿详情页面中点选“留言”标签
5)勾取要删除的留言的方块后再按下“删除”
您可以在LINE中建立自己的网页,并在网页中以最合适智慧手机浏览的设计提供店家或设施的地址、服务、及商品介绍等资讯。同样的页面将会同时在网路上公开,因此也可以透过搜寻引擎获得客群。
您可于LINE@ MANAGER页面或是LINE@应用程式内编辑您希望于行动官网中显示的资讯。
※若您希望在“营业资讯”中附上网址,您必须先通过审查并取得认证帐号
您可依照下列操作步骤编辑您的行动官网内容:
于LINE@应用程式进行编辑
1)依序点选“管理”>“行动官网”>“封面设计”
2)点选“封面图片”并上传图片
3)点选“按键”,变更按键颜色后点选“储存”
4)回到前一页,点选“扩充功能设定”,设定希望显示于行动官网的功能项目
※您必须购买付费方案才能隐藏“推荐帐号”及“广告”项目
5)从“已选择的扩充功能”列表中点选您希望编辑的项目,并依照指示输入需要的资料于LINE@ MANAGER(电脑版管理后台)进行编辑
1)点击画面左侧的“行动官网”后,点击“封面设计”
2)点击“商标”或“封面图片”并上传图片
3)点击“按键”,变更按键颜色后点击“储存”
4)从画面左侧选单中点击“扩充功能设定”,设定希望显示于行动官网的功能项目
※您必须购买付费方案才能隐藏“推荐帐号”及“广告”项目
5)从画面左侧选单中点击您希望编辑的功能项目,并依照指示输入需要的资料
我们未提供确认行动官网页面浏览数及独立访客数的功能。
请于电脑版的管理后台中操作下列步骤
■电脑版管理后台
1)“建立行动官网”>“基本设定”
2)于“住址”栏内输入正确的地址后,点选“地图”的“利用您输入的住址进行位置设定”
3)若显示于地图上的“标记”与实际差所不符,请将标记移动至正确的场所
4)点选页面下方的“储存”
行动官网中将会显示公开设定设为“公开”且尚在有效期限内的优惠券(最多显示三笔)。
若您不希望于行动官网中显示优惠券,请将该笔优惠券设定为“非公开”。
当将您的LINE@帐号设为好友的用户透过聊天室传送讯息给您时,自动回应讯息将会传送您事先设定好的内容回覆该用户。自动回应讯息分为关键字自动回应讯息及一般自动回应讯息2种。
当您开启1对1聊天功能时,关键字自动回应讯息及自动回应讯息功能将会关闭。
关闭1对1聊天功能之后,当用户传送与关键字完全相同的讯息时,系统将会以您事先设定的关键字自动回应讯息回覆。
若用户传送的讯息与关键字不同,或关键字自动回应讯息功能关闭时,系统将会传送自动回应讯息。
用户可以像平常使用LINE一样,透过聊天室传送1对1的讯息至您LINE@的帐号。
使用1对1聊天功能时所收发的讯息并不会被计算在每个月的讯息量中。
若好友封锁您LINE@的帐号,您将无法传送讯息给对方。
若您不希望与用户个别传送讯息时,请至LINE@应用程式执行下列操作关闭1对1聊天模式。
■应用程式
“管理”标签>“回应模式”>关闭“1对1聊天模式”
若有用户对您进行恶作剧等违规行为,您可以封锁该名用户,拒绝接收对方的讯息。
和平常使用LINE一样,用户读过的讯息将会显示“已读”。
为避免恶意人士传送垃圾讯息给 LINE用户或不当使用本服务,LINE@并未搭载群组聊天或一对多聊天的功能。您必须等到LINE用户主动向您的LINE@帐号传送讯息之后,您才能与对方 1 对 1 聊天。
若您启用本功能,当用户向您的LINE@帐号传送讯息之后,系统将会随机传送您事前设定好的讯息。您最多可设定200则讯息内容。
本功能将会因您的创意而具有广泛的可能性,您可藉由本功能让用户前往您的网站,或是营造出虚拟沟通的气氛等。
※在您启用1对1聊天的功能时,系统将不会传送自动回应讯息。
※若1对1聊天功能已关闭,当用户传送的讯息内容与您设定的关键字完全一致时,系统将会优先传送关键字自动回应讯息。
“关键字自动回应讯息”是当用户传送给您的讯息与事先设定的关键字完全一致时,系统将会传送特定回应讯息的功能。不只是文字讯息,包括图片、贴图、宣传页面及调查页面等,一次最多可以同时送出5则讯息。
此外,关键字自动回应讯息也可以和一般的自动回应讯息功能同时使用,当用户所传送的内容与您在管理后台设定的关键字完全相同时,系统将会优先传送关键字自动回应讯息。
※在您启用1对1聊天的功能时,系统将不会传送关键字自动回应讯息。
关键字自动回应讯息以及自动回应讯息将不会被算在你所使用方案的每月可传送讯息数量中,敬请安心使用。
“已读”标记代表对方已读过LINE@帐号送出的讯息。不过,系统会在某些装置收到讯息提醒后标示“已读” 标记,因此并不一定表示对方已经读取该则讯息。
此外,显示的时间为讯息送出时间,而并非代表对方读取讯息的时间。
提醒您:这些标记的显示方式有可能会依情况而异。
于LINE@传送语音讯息的步骤如下:
■应用程式
1)于“聊天标签”中点选您想要传送语音讯息的帐号
2)点选讯息输入栏左边的“+”按钮。
3)点选 “语音讯息”按键。
4)长按“语音讯息”按键即自动开始录音。
5)放开按扭,即可完成录音。同时将会传送该语音讯息给对方。
您的好友必须将讯息传送到LINE@的帐号之后,您才能传送讯息给对方。
您无法变更好友名单内好友的个人图片,但可以透过以下操作变更好友的显示名称。
■应用程式
1)于“好友”分页中点选您希望变更名称的好友
2)点选铅笔图示
3)输入新名称后,点选“储存”■PC版管理后台
1)点击“1对1聊天”开启画面
2)点击“聊天”或“好友”图示
3)打开与该名好友的聊天画面
4)点击画面上方的好友图示
5)点击名称旁边的铅笔图示
6)输入新名称之后输入“Enter”即完成变更操作
您可以透过以下操作封锁好友。
系统并不会通知对方用户已被封锁。
应用程式
1)点选“好友”
2)长按该名好友,或是于该名好友处向左滑
(操作方式将因装置而异)
3)点选“封锁”电脑版管理后台
1)点击“1对1聊天”开启画面
2)点击“好友”图示
3)将鼠标移动至希望封锁的好友图示上,点击右键
4)点击“封锁”
对方可使用“ID 搜寻”、“行动条码”、“摇一摇”等方式将您设为好友。
您可以确认好友人数,但无法查看将您的帐号设为好友的用户资讯。
LINE@不提供制作及发放贴图的功能。您可以先签约成为官方帐号后制作企业赞助贴图,或是自行制作个人原创贴图后,再请好友们使用。
此外,个人原创贴图将无法作为加入好友及活动的奖品等商业用途使用。
您可以透过LINE@生活圈应用程式及电脑版管理后台制作店铺的集点卡,并将您制作的集点卡发送给客户。
LINE集点卡除了可以有效提高用户领取集点卡的意愿及回流率,也可以降低发送实体集点卡的成本。
同时,透过电子化管理,您可轻松取得各种统计数据,有效帮助您规划各种提高顾客回流率的措施。
您也可以发送卡片给尚未光临过店铺的客户,藉此除了能提高顾客的回流率以外,也可以有效的帮助您拓展客源。
LINE集点卡的设定资料将储存于您的LINE帐号及LINE@帐号内。
当您更换手机或是手机送修需要整台更新时,只要您将原本的LINE帐号资料移动至新手机,即可继续使用LINE@以及LINE集点卡功能。
若在未移动帐号的情况下直接建立新帐号,而造成LINE帐号改变,您将无法登入LINE@帐号,也无法继续使用LINE集点卡功能编辑/发送集点卡,敬请留意。
仅有搭载iOS与Android作业系统的智慧手机才能使用LINE集点卡的功能。
您可依照下列步骤制作集点卡。
透过LINE@应用程式(智慧手机)
1)依序点选“管理”>“LINE集点卡”>“建立集点卡”
2)选择“款式”并设定各“设定项目”
3)点选“暂存”或“公开服务”
※详细操作说明请点选此处。透过电脑版管理后台(LINE@Manager)
1)点击画面左侧选单内的“集点卡”
2)选择“款式”并设定各“设定项目”
3)点击“暂存”或“公开服务”
在集点卡内容对外公开后,您仍可以自由编辑有效期限以外的项目。
然而,变更内容将无法反映于已发送给用户的集点卡,以及该集点卡内设定的优惠券、用户已取得的优惠券等处。
若希望取消或编辑上述集点卡的内容,请点选“停止服务”取消该集点卡后,重新建立新的集点卡。
若希望停止已对外公开的集点卡服务,请参阅下列注意事项后,再透过下方说明执行操作。
注意事项 ⋅一旦执行停止服务的操作后,即使在停止日之前,仍无法取消停止处理。
⋅包括顾客所持有的点数在内,所有设定、资讯均将重置。
⋅在您设定的停止公开日隔天过后,才能重新建立新的集点卡。
⋅建立新的集点卡时,无法复原过去已停止的集点卡。透过LINE@应用程式(智慧手机)
1)依序点选“管理”>“LINE集点卡”>“编辑集点卡”>“停止服务”
2)设定“停止服务日”“赠送点数截止日”“讯息”后,点选“停止服务”透过电脑版管理后台(LINE@Manager)
1)依序点击画面左侧选单内的“集点卡”>“编辑集点卡”>“停止服务”
2)设定“停止服务日”“赠送点数截止日”“讯息”后,点击“停止服务”此外,您可于集点卡功能内的“统计管理”项目,确认至昨天为止已发行的集点卡以及优惠券张数。
不管您使用的是认证帐号或是一般帐号,皆可使用LINE集点卡功能。
LINE集点卡不只可以有效提高客户来店的意愿,集点卡功能更可以广泛运用于各种活动或演唱会,以有效提高人气及买气。
您必须设定客户集满点数时可以得到的优惠内容后才能对外公开集点卡。
而其他的设定项目即使不加以编辑,您仍可对外公开集点卡。
除此之外,您也可以自由设定需要集满的点数及集点卡使用期限等内容。
只要出示行动条码供客户以手机扫瞄,该名客户即可得到点数。
出示行动条码的方法有以下2种。
1.若店铺内可设置智慧手机
请于智慧手机画面显示一次性行动条码(需透过LINE@应用程式)2.若店铺内无法设置智慧手机
请将印刷专用的行动条码列印出来供客户扫描公开服务后,即可透过行动条码发送点数给客户。
※预览画面上显示的行动条码并非有效条码。
1.使用显示于智慧手机的一次性行动条码时
即使客户重复扫描同样的行动条码,也无法取得额外的点数,因此本方式最能够有效防止用户不当取得点数。2.列印出LINE@应用程式中印刷专用的行动条码时
与显示一次性行动条码的方式相比,本方式较容易发生不当取得点数的情况,因此建议您透过设定有效期限,或是判别客户扫描行动条码时的位置资讯等方式来提高安全性。
升级集点卡是指集点卡集满点数后更新为另一张卡片的功能。
您可于LINE@应用程式或电脑版管理后台建立升级集点卡,并于每张卡片设定不同的优惠内容。
当客户集满第一张点数后,将可晋升至第二张卡片(升级集点卡)并继续集点以获得更多超值优惠。
您可以在中途设定其他优惠。
若您将集满所需要的点数门槛设定得很高,您可以于中途设定各种小型优惠,以提高客户集满集点卡的意愿。
若有多家店铺皆使用同一笔LINE@帐号,则可将点数发送至同一张集点卡上。
但若每家店铺各自使用不同的LINE@帐号,则目前尚无法设定共通的集点卡。
您可以透过设定让客户在集点卡快到期前收到系统自动发送的提醒讯息。
同样的,您也可以透过设定让用户在取得的优惠券快到期时收到系统自动发送的提醒讯息。
您可以在发送点数时选择希望发送的点数,每次最多可发送50点。
使用智慧手机上显示的一次性行动条码时,必须先在编辑集点卡时于“点数赠送画面设定”中,设定希望发送的点数。
您可以透过下列操作步骤检视使用集点卡的客户数据及已发送的点数等统计资料。
透过LINE@应用程式(智慧手机)
依序点选“管理”>“LINE集点卡”>“统计管理”透过电脑版管理后台(LINE@Manager)
依序点击画面左侧选单内的“集点卡”>“统计管理”统计管理页面内的资讯将一天更新一次,并非即时更新资讯。
只要完成店铺位置资讯的设定,就能让您店铺附近的用户更容易搜寻到您的LINE集点卡。
以下为设定店铺位置资讯的方法:
操作步骤
1)依序点选LINE@应用程式的“管理”>“LINE集点卡”>“设定店铺位置资讯”
2)点选“设定店铺位置资讯”,并于地图中设定您的店铺位置后点选“储存”
3)回到“设定店铺位置资讯”画面后,开启“设定为搜寻对象”的功能只要用户于LINE集点卡的“寻找店家”页面以位置资讯进行搜寻,画面即会显示用户所在地附近的集点卡资讯(搜寻结果将依照距离排序)。
然而,若您使用的是尚未经过认证的一般帐号,您的LINE集点卡将不会显示于搜寻画面中。
请依照下列步骤执行操作。
※若您使用的是未经过认证的一般帐号,您的LINE集点卡将不会显示于搜寻画面中。
透过LINE@应用程式(智慧手机)执行操作
1)依序点选LINE@应用程式的“管理”>“LINE集点卡”>“设定店铺位置资讯”
2)关闭“设定为搜寻对象”的功能透过电脑版管理后台(LINE@Manager)执行操作
1)依序点击画面左侧选单内的“集点卡”>“设定店铺位置资讯”
2)于搜寻设定栏位内选择“设定为无法搜寻 ”后,点击“储存”
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才能让自己的店铺集点卡显示于“寻找店家”页面中。
- 您的LINE集点卡为公开的状态
- 您使用的是通过审查的认证帐号
- 您已开启“设定为搜寻对象”功能(初始设定为“开启”状态)
您可免费建立集点卡并加以活用。 (提供给客户的集点优惠,需由店家自行准备)
若在使用集点卡时发生问题,请先尝试更新LINE及LINE@应用程式并重新启动行动装置。
不同于LINE Points的点数,LINE集点卡所取得的点数仅能供您于发行该集点卡的店家使用。
LINE集点卡点数的概念与一般市面上的集点卡相同,与可于各合作店家通用的LINE Points点数并无关系。
请透过电脑版管理页面的帐号资讯页面,或加值服务页面执行LINE@生活圈付费服务的付款手续。
您可以选择以LINE Pay(付费方式为信用卡)或是以信用卡支付LINE@生活圈的款项。
※使用月费方案时无法以单日计算费用,建议您于每月月初选购月费方案。使用LINE Pay付款
使用LINE Pay付款时,仅可透过LINE Pay内注册完成的信用卡付款。
请事先于LINE应用程式内注册LINE Pay,并完成LINE Pay内注册信用卡的手续。※若您于LINE Pay注册的信用卡为法人名义的信用卡,您将无法透过LINE Pay支付加值服务的款项。于此情况下请选择以信用卡付款。
详细说明请参阅LINE Pay(付费方式为信用卡)的常见问题。
使用信用卡付款
目前仅有日本/台湾/泰国/印尼等地区的LINE@生活圈用户可选择使用信用卡付款。
关于使用信用卡付款的详细说明,请参阅下列常见问题。
我无法注册LINE Pay帐号,可以使用信用卡付款吗?
您可以透过智慧手机专用的加值服务页面,购买专属ID或月费方案等服务。
于智慧手机使用LINE@服务的用户,请依照下列操作进入加值服务页面后,再执行购买专属ID或月费方案的操作。
Android版LINE@应用程式的用户
请依序点选“管理”分页>“加值服务”后选购付费服务iOS版LINE@应用程式的用户
LINE@应用程式内无法购买付费服务,请透过智慧手机的网页浏览器进入加值服务页面选购。网页版加值服务页面的连结如下。
https://tw.linebiz.com/login/同时,由于只有被指定为付款人员的成员才能执行购买付费服务的操作,请从拥有管理员权限或操作人员权限的成员中,选择1名成员设定为付款人员。
目前仅提供日本/台湾/泰国/印尼等地区的LINE@生活圈用户使用信用卡支付LINE@生活圈的款项。
※透过平版电脑开启加值服务页面时,将不会显示信用卡付款选项。【可使用的信用卡种类】 VISA、MASTER、JCB
选择以信用卡付款后,请输入您的信用卡卡号、卡片有效期限、安全验证码(CVV/CVC)以完成付款操作。
此外,使用信用卡付款前,您必须事先于LINE应用程式内完成注册电话号码的操作。
若您尚未注册电话号码,请于LINE应用程式内依序点选“其他”(“…”键)>“设定”(齿轮图示)>“个人资料”>“设定电话号码”,完成注册电话号码的操作。
我们会依据您购买时填写的发票资讯开立发票给您,在购买加值服务时,请确认您输入的发票资讯无误。
发票将于购买日的下个月初开立,您可以在开立发票当月中旬左右收到发票。
若希望变更付款方式,请依照下列步骤执行操作。
※若希望变更为信用卡付款,请先确认您的LINE帐号是否已完成电话号码的设定。(目前仅开放日本/台湾/泰国/印尼地区使用信用卡付款)
透过LINE@应用程式
1)开启LINE@应用程式后,依序点选“管理”>“加值服务”
※若您使用iOS行动装置,请透过浏览器进入加值服务页面进行操作。
2)点选希望变更付款方法的付费服务
3)点选“变更付款方法”
4)选择希望变更的付款方法
5)输入必要的资讯透过电脑版管理后台
专属ID
1)于电脑版管理后台依序点击“帐号资讯”>“注册资讯”>“变更付款方法”
2)选择希望变更的付款方法
3)输入必要的资讯推广方案
1)于电脑版管理后台依序点击“帐号资讯”>“加值服务”
2)点击“变更付款方法”
3)选择希望变更的付款方法
4)输入必要的资讯变更完毕后,系统将停用您原本使用的付款方法,并以您所选择的新付款方法进行扣款。
※若您同时使用专属ID及月费方案,当您变更其中一项付费服务的付款方法后,您必须重新注册另一项付费服务的付款方法。
此外,即使已完成解除自动续约扣款的手续,只要在当月内透过“变更付款方法”将付款资讯重新注册完毕后,就可于下个月继续使用付费方案。
于上述情况时,系统将会在下个月起以您新注册的付款方法进行扣款。
若希望变更付款人员,请依照下列步骤执行操作。
透过LINE@应用程式
1)开启LINE@应用程式后,依序点选“管理”>“成员、帐号管理”>“管理成员”>“付款人员”
2)选择希望变更的付款人员后,点选“储存”※若成员列表中未出现希望变更的付款人员,请依序点选“管理成员”>“成员”后新增成员
透过电脑版管理后台
1)依序点击“帐号设定”>“管理登入用户”
2)于“变更付款人员”项目内选择登入用户后,点击“设定为付款人员”若您目前正在使用付费服务,在变更付款人员后系统将会停止自动扣款。
若希望继续购买该项付费服务,请在付款人员变更后重新注册付款方式。
若您于加值服务页面中购买并使用推广方案后执行了下列操作,您必须重新注册付款方式,才能继续购买并使用推广方案。
⋅变更付款人员
⋅变更LINE Pay帐号基本资料(选用LINE Pay为付款方式时)
⋅变更LINE Pay内已注册的信用卡(选用LINE Pay为付款方式时)※注意事项※
请在下次支付款项前,重新注册各项付费商品的付款方式。
若未能在下次支付款项前重新注册付款方式,将会造成扣款失败,导致您购买的加值服务成为停用状态。
一旦成为停用状态,已购买的专属ID将会失效,原先使用的付费方案也会变更为免费方案,敬请留意。重新注册付款方式的操作步骤
透过LINE@应用程式
1)以变更后的付款人员帐号登入LINE@应用程式
2)依序点选“管理”>“加值服务”>“使用状况”>“重新注册”
※若您使用iOS行动装置,请透过浏览器进入加值服务页面进行操作。透过电脑版管理后台
专属ID
1)于电脑版管理后台依序点击“帐号资讯”>“注册资讯”>“变更付款方法”
2)选择希望变更的付款方法
3)输入必要的资讯推广方案
1)于电脑版管理后台依序点击“帐号资讯”>“加值服务”
2)点击“变更付款方法”
3)选择希望变更的付款方法
4)输入必要的资讯※于日本、台湾、泰国使用LINE@生活圈服务的用户可在重新注册时变更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的相关说明
完成重新注册付款方式的操作后,加值页面中的“购买记录”中将会显示完成重新注册的日期与时间,敬请确认。
若“购买记录”中未显示重新注册的日期与时间,请再次执行重新注册的操作。
此外,在您完成重新注册的操作后,画面中仍会持续显示“变更付款方法”键。
若希望变更方案,请依照下列步骤执行操作。
透过LINE@应用程式
1)开启LINE@应用程式后,依序点选“管理”>“加值服务”
※若您使用iOS行动装置,请透过浏览器进入加值服务页面进行操作。
2)点选“推广方案”
3)点选希望加购的方案
4)确认方案内容后,点选“变更为此方案”
5)确认内容后,点选“确定”透过电脑版管理后台
1)于电脑版管理后台依序点击“帐号资讯”>“加值服务”后,选择希望加购的方案
2)阅读服务条款后,于“推广方案服务条款”栏位打勾
3)点击“变更为此方案”
4)确认画面显示的注意事项后,点击“OK”※上述步骤执行完毕后,将会显示选择付款方式的画面。
若希望停用购买中的加值服务,请依照下列步骤执行操作。
透过LINE@应用程式
1)开启LINE@应用程式后,依序点选“管理”>“加值服务”
※若您使用iOS行动装置,请透过浏览器进入加值服务页面进行操作。
2)点选“推广方案”
3)点选目前使用的月费方案
4)点选“停止自动续约”透过电脑版管理后台
1)于电脑版管理后台依序点击“帐号资讯”>“加值服务”
2)点击“停止自动续约”
3)确认画面显示的注意事项后,点击“OK”停止自动续约后的下个月起,系统将不会再对您进行扣款,而您的帐号也将转为免费方案。
※若您选择信用卡为付款方式,在停止自动续约后,您注册的信用卡资讯将一并被删除。
※推广方案费用无法以日计费,建议您于月底解除自动续约扣款。
此外,即使已申办解除自动续约扣款的手续,只要在当月内透过“变更付款方法”将付款资讯重新注册完毕后,就可于下个月继续使用月费方案。
若希望停用已购买的专属ID,请依照下列步骤执行操作。
透过LINE@应用程式
1)开启LINE@应用程式后,依序点选“管理”>“加值服务”
※若您使用iOS行动装置,请透过浏览器进入加值服务页面进行操作。
2)点选“专属ID”
3)点选“停止”透过电脑版管理后台
1)于电脑版管理后台依序点击“帐号资讯”>“注册资讯”
2)点击“专属ID”的“确认有效期限及付款资讯”
3)点击“停止自动续约”
4)确认画面显示的内容后,点击“确定”请注意,停用操作完成后,已购买的专属ID将会立即失效。
同时,若您在购买时选择以信用卡付款,在您停用专属ID后,帐号内注册的信用卡资讯也将一并被删除。若希望再次使用专属ID,请重新进行购买。
然而,即使在停用当月内再次购买,仍必须支付再次购买的费用,敬请留意。
确认已注册信用卡资讯的方法将依据您使用的付款方式而有所不同。
选择LINE Pay为付款方式时
1)于LINE应用程式内开启LINE Pay
2)点选“注册信用卡”画面中将会显示信用卡卡号末四码及信用卡种类。
选择信用卡为付款方式时
透过LINE@应用程式
1)开启LINE@应用程式后,依序点选“管理”>“加值服务”
※若您使用iOS行动装置,请透过浏览器进入加值服务页面执行操作。
2)点选“购买记录”透过电脑版管理后台
于电脑版管理后台依序点击“帐号资讯”>“购买记录”
您可以在已购买商品的右侧确认到购买时所使用的信用卡卡号末四码及信用卡种类。
变更信用卡的方式将依据您使用的付款方式而有所不同。
当信用卡变更后,付费服务的自动扣款功能将自动停止。
请在变更信用卡后,重新注册付费服务的付款方式。
重新注册付费服务的付款方式之相关说明选择LINE Pay为付款方式时
请参阅常见问题的说明内容选择信用卡为付款方式时
透过LINE@应用程式
1)开启LINE@应用程式后,依序点选“管理”>“加值服务”
※若您使用iOS行动装置,请透过浏览器进入加值服务页面进行操作。
2)点选使用中的付费服务
3)点选“变更付款方法”
4)选择信用卡选项后,输入新的信用卡资讯透过电脑版管理后台
专属ID
1)于电脑版管理后台依序点击“帐号资讯”>“注册资讯”>“变更付款方法”
2)选择信用卡选项后,输入新的信用卡资讯推广方案
1)于电脑版管理后台依序点击“帐号资讯”>“加值服务”>“变更付款方法”
2)选择使用中的方案后,点击“变更付款方法”
3)选择信用卡选项后,输入新的信用卡资讯注册完成后,原本注册的信用卡资讯将自动被删除。
当您执行停用付费服务、变更付费方式或变更已注册信用卡资讯的操作时,原本注册完成的信用卡资讯将会被自动删除。
提醒您,一旦停止使用专属ID的服务,原先购买的专属ID将会失效,敬请留意。
所有LINE@生活圈的加值服务付费项目,会在您支付款项后的下个月初开立发票后寄送给您,实际收到日约为月中。
发票将于您购买日的下个月初开立寄出,请于应收到开立发票的当月底前,透过提供意见与我们联络,并提供您的LINE@帐号资讯。并依照客服指示回传“发票遗失切结书”,我们将为您补开发票,一般处理时间需约二周。
LINE@生活圈加值服务所开立之发票仅可送至台澎金马地区,恕无法送到海外。
发票上之“营业人盖用统一发票专用章”处已有印上本司发票章,故不需另行加盖。
因发票采用自动化系统开立,发票呈现金额与产品名称将依照您购买情况开立,恕无法指定其他产品名称、金额与发票开立时间。
因发票采用自动化系统开立,恕无法开立多张发票。
发票一经开立,恕无法由二联式发票更换为三联式发票,请您在选择开立发票格式时多加留心。
请透过提供意见我们联络,并提供您的LINE@帐号资讯及正确的统一编号、公司抬头。
依统一发票使用办法规定,只有书写错误得换开。因此发票一经开立,无法改开其他营利事业及统一编号。
因发票采用自动化系统开立,故无法提前开立发票。
此为自动化系统在四舍五入上产生的差异,若您无法以此发票报帐,透过提供意见与我们联络并告知原因,于开立发票的当月底前,依照客服指示连同回邮及收到的发票挂号寄回我司(以邮戳为凭),以利为您换开发票,一般处理时间需约二周。逾期恕不受理。
导致此问题的原因很可能是付款人员的LINE帐号内尚未设定电话号码所致。
请于LINE应用程式内依序点选“其他”(“…”键)>“设定”(齿轮图示)>“个人资料”>“设定电话号码”,并在完成LINE帐号内电话号码的设定后,于选择付款方式的画面内选择以信用卡付款。
本公司将会对您提供的资讯进行审核。审核作业约需14个工作天以上。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可能会请您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敬请见谅。
此外,审核时间有可能会因为审核状况而拉长。
我们将会以电子邮件告知您审核结果,请确认收件匣及垃圾信件资料夹。
若您对申请认证帐号有任何问题,请附上受理号码,透过下列电子邮件帐号与我们联络。
[email protected]
LINE@并不会进行事前审核作业。审核作业将于您申请后才开始。
可以提出认证帐号申请的帐号种类如下。
- 店铺、设施
- 企业、团体、机关
- 电子商务、网页服务
- 商品、服务、品牌
- 媒体
- 智慧手机应用程式
- 活动此外,我们无法答覆关于判断LINE@各种帐号是否可使用的具体标准、以及将帐号停权的理由等内容,请多包涵。
“公司/经营者”为申请认证帐号时必须注册的资讯。
您输入的公司/经营者资讯,将会储存于LINE Business Center内。
您可以使用同一公司/经营者身份同时管理多笔LINE@生活圈帐号,让您在管理旗下复数分店或多项服务时更加方便。
若您已注册公司/经营者资讯,则不需要于每次申请认证帐号时新增公司/经营者,您可直接选择已注册的公司/经营者进行申请。
若您希望删除公司/经营者,请于LINE Business Center执行删除操作。
※若公司/经营者中已注册了LINE@生活圈帐号,您必须先删除LINE@生活圈帐号后,才能将公司/经营者删除。
若希望建立抽选页面、宣传页面、调查功能、图文讯息等内容,请于电脑版管理后台进行操作。
※图文讯息仅限推广方案用户使用。
※LINE@应用程式及电脑版管理后台皆可建立优惠券。
建立并传送优惠券、活动页面(抽选/宣传/调查页面)的步骤如下:
■电脑版管理后台
建立步骤
1)登入电脑版管理后台
2)点选画面左侧选单内的“建立优惠券/活动”
3)点选希望建立的优惠券/活动类型
4)点选画面右方的“建立新页面”按钮
5)输入必要项目后点选“储存”传送步骤
1)点选画面左侧选单内的“编写新讯息”
2)完成“设定日期及时间”及“同时传送至主页”的设定后,选择希望传送的优惠券/活动页面
3)点选“传送”■LINE@应用程式
建立步骤
1)开启LINE@生活圈应用程式
2)依序点选“管理”分页>“优惠券”
3)点选“+”号后,建立新的优惠券
4)完成各项目的设定后,依序点选“预览”>“确定”传送步骤
1)依序点选“管理”>“群发讯息”>“撰写新讯息”>“编辑讯息”
2)点选“+”号,夹带制作好的优惠券后,点选“完成”
3)依需求完成“预约讯息的传送时间”及“同时投稿到主页”的设定
4)点选“传送”
请依照下列操作步骤编辑已设定完成的优惠券及抽选/宣传/调查页面。
■电脑版管理后台
操作步骤
1)点选电脑版管理后台画面左侧选单内的“建立优惠券/活动”
2)点选希望编辑的优惠券/活动类型
3)点选希望编辑的优惠券/活动标题
4)完成各项目的编辑后点选“储存”■LINE@应用程式
※仅可编辑优惠券
操作步骤
1)点选应用程式中“管理”>“优惠券”
2)点选希望编辑的优惠券
3)完成各项目的编辑后点选“预览”>“确定”
一旦将讯息传送至聊天室后,聊天讯息中所显示的优惠券及抽选页面内的主要图片、标题、使用效期将无法变更。
修改完毕的内容仅会反映在优惠券/抽选页面连结内的详细说明中。
使用效期已截止的优惠券将不再显示于LINE@帐号的行动官网及Coupon Book上。
优惠券可分为以下五种:“折扣”“免费”“赠品”“现金回馈”“其他”
您可以设定16字以下的任意文字及数字组合。
此外,您也可以设定不显示出优惠券序号。
没有上限。
设定完优惠券后您仍可以延长优惠券的使用效期。
只有将您的LINE@生活圈帐号加入好友的用户才能使用您的优惠券/抽选页面。
当尚未成为好友的用户使用优惠券/抽选页面的画面连结时,系统将会直接显示加入好友的画面。
您可以在抽选页面设定优惠券的中奖机率及张数,并传送奖品优惠券给用户。
只要依序点选“建立优惠券/活动”>“优惠券”即可建立优惠券,而该优惠券可供您于制作抽选页面时使用。
中奖者可在中奖结果画面及中奖时系统寄送的通知内打开优惠券。
请于建立优惠券的画面确认该笔优惠券的“公开设定”栏位是否已设定为“非公开”或“非公开(允许向好友分享)”。
※抽选页面中只会显示设定为“非公开”或“非公开(允许向好友分享)”的优惠券。
※若选择“非公开”的优惠券作为抽选页面的奖品,仅有中奖用户可使用该优惠券。
※若选择“非公开(允许向好友分享)”的优惠券作为抽选页面的奖品,中奖用户可将该优惠券分享给好友使用。
您可透过宣传页面传送资讯给好友。宣传页面内可刊载比一般的讯息更丰富的内容。例如刊载多张图片、设定附缩图的影片及网址,或是连结电话号码的按键。
宣传页面目前无法删除,已建立的页面将会被保留。
为了维护回答问题的用户之个人资讯安全,您仅能透过调查页面获得好友的性别、年龄以及居住地区资讯。
您可以在调查页面刊载问卷及人气投票等用户可参加的内容。
您可以透过传送问卷给用户,调查有关公司商品及服务内容的满意度,也能取得顾客性别、年龄等属性。此外,您也可以设定参加问卷之奖励,以提升用户的参加意愿。
此外,由于用户也可以将调查页面分享出去,您可以在管理后台确认动态消息及主页的分享统计数量。
透过LINE@口袋商店,您可以在LINE开设自己的店铺并贩卖商品。
其他用户则可以透过LINE应用程式使用您所提供的服务。
若您希望使用LINE@口袋商店的服务,您必须透过电脑版LINE@生活圈管理后台(LINE@ MANAGER)提出申请。
※智慧手机版LINE@应用程式内无法申请及使用本服务
请于电脑版管理后台画面左侧选单内点选“口袋商店”后办理申请手续。
仅有公司行号可以申请LINE@口袋商店的服务,同时,在申请前必须先注册LINE Pay帐号。
请先备齐下列书面资料后,再提出申请。
1. 营利事业登记证
2. 公司代表人身分证
3. 交易用的银行帐户备齐上述书面资料后,请登入电脑版LINE@生活圈管理后台(LINE@ MANAGER)并点选“口袋商店”以提出申请。
于审查过程中,如有需要,我们可能会请您提供其他书面资料。
从申请审查到审查作业完毕通常需要5~10天的作业时间,但若申请审查的件数较多时,我们可能需要10天以上的作业时间才能完成审查作业。
一旦通过审查,您即可立即开始贩卖商品。
审查作业完毕后,我们会发送电子邮件至您申请审查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帐号,或是透过LINE发送讯息通知您。
【依法令禁止】刊登的商品
1. 酒类
依《烟酒管理法》第4条,酒,系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计算超过百分之0. 5之饮料、其他可供制造或调制上项饮料之未变性酒精及其他制品。
同法第30条第1项规定:“酒之贩卖,不得以自动贩卖机、邮购、电子购物或其他无法辨识购买者年龄等方式为之。”,如有违反,处新台币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锾,并可按次处罚。2. 烟品及烟品广告
依《烟害防制法》第2条,烟品,指全部或部分以烟草或其代用品作为原料,制成可供吸用、嚼用、含用、闻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之纸烟、烟丝、雪茄及其他烟品。
同法第5条第1款规定:“对消费者贩卖烟品,不得以下列方式为之:一、自动贩卖、邮购、电子购物或其他无法辨识购买者年龄之方式。”,如有违反,处新台币一万元至五万元罚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
同法第9条规定:“促销烟品或为烟品广告,不得以下列方式为之:一、…电脑网路…。…七、利用与烟品品牌名称或商标相同或近似之商品作为宣传。”,如有违反,处新台币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罚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3. 药品、医疗器材及医疗、药物广告
依《药事法》、《医疗法》规定,非领有药商或医疗机构执照者,不得批发、零售、输入及输出药品及医疗器材。
依《医疗法》第84条规定:“非医疗机构,不得为医疗广告。”。 依《药事法》第65条规定:“非药商不得为药物广告。”。
医疗器材等详细资讯可至卫生福利部网站,如《医疗器材资料库》查询。4. 农药
依《农药管理法》第26条第1项规定:“农药贩卖业者,应置专任管理人员,并应向当地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申请核发农药贩卖业执照后,始得营业。”。 同法第29条第2款亦规定:“农药贩卖业者,不得在营业场所以外贩卖成品农药”,违反者可处新台币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罚锾。5. 警械
依《警械使用条例》及《警械许可定制售卖持有管理办法》,警械非经许可,不得售卖。6. 政府专用垃圾袋
依《台北市一般废弃物清除处理费征收自治条例》规定,未经环保局同意,不得贩售“专用垃圾袋”,也禁止擅自使用专用垃圾袋作为商业促销或各种活动赠品,违反者可处新台币三万元至十万元罚锾,并得按次处罚之。7. 彩券
依《公益彩券发行条例》、《公益彩券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除发行机构、受委托销售机构或经销商外,不得销售彩券。8. 保育类野生动物及其制产品
依《野生动物保育法》及行政院农委会公告《保育类动物或所有海洋哺乳类动物》,保育类野生动物及利用保育类野生动物之尸体、骨、角、牙、皮、毛、卵或器官之全部、部分或其加工品,皆禁止贩售。9. 婴儿配方食品与较大婴儿配方辅助食品
依行政院卫生福利部颁布《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广告及促销管理办法》,禁止刊登贩售,以及不得有广告、促销、搭配其他物品销售等行为。10. 有价证券
依证券交易法,有价证券,系指政府债券、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经主管机关核定之其他有价证券,皆禁止贩售。11. 统一发票等凭证
依《税捐稽征法》第41条规定:“纳税义务人以诈术或其他不正当方法逃漏税捐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六万元以下罚金”。 为避免购买发票的人用于逃漏税捐之不正当用途,而使贩售者成为助他人逃漏税之嫌,故禁止贩售。【危害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之商品
1. 暴力、血腥、色情或猥亵之商品(包含情趣用品)
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91条第3项规定,供应有关暴力、血腥、色情或猥亵出版品、图画、录影节目带、影片、光碟、电子讯号、游戏软件或其他物品予儿童及少年者,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 由于现行主管机关要求网路平台业者须善尽保护儿童及青少年上网之安全,因此本服务禁止刊登暴力、血腥、色情或猥亵之商品(包含情趣用品)。2. 枪炮、弹药及刀械
依《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规定,禁止贩卖或持有之枪炮、弹药及刀械。3. 侵害著作权、商标、专利等他人权利之物品
依《著作权法》等智慧财产法规,侵害他人著作权、商标、专利等权利之物品,将可能涉相关之民刑事责任。如未经著作财产权人授权同意,自行重制他人著作或贩卖盗版、仿冒商品,除了侵害他人之著作权、商标权外,并可能涉有刑法之诈欺罪。4. 爆竹、烟火、公共危险物品及可燃性高压气体
依《消防法》、《爆竹烟火管理条例》、《公共危险物品及可燃性高压气体设置标准暨安全管理办法》,为预防灾害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确保公共安全,不得贩售烟火、炮竹、公共危险物品及可燃性高压气体。5. 人体器官
依《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以广告物、出版品、广播、电视、电子讯号、电脑网路、其他媒体,散布、播送或刊登器官买卖、其他交易或仲介讯息者,处新台币九万元至四十五万元之罚锾。 故禁止刊登贩售。6. 毒品、专供制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
依据《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规定,贩售毒品者,最高可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故禁止刊登、贩卖该条例所规定之所有毒品及专供制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7. 政府核发之证件、证照或执照
任何中华民国或他国政府核发之证件、证照或执照,例如:身分证、护照、驾照、健保卡等,以及信用卡、金融卡、发票、运送单、收据等。8. 高于票面价格的运输、游乐票券(黄牛票)
依照《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4条第2款规定:“有左列各款行为之一者,处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一万八千元以下罚锾:二、非供自用,购买运输、游乐票券而转售图利者。”。故禁止刊登各类高于票面价格之运输、游乐票券商品。9. 开启或破坏门、窗、锁或其他安全设备之工具
依照《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第3款规定:“有左列各款行为之一者,处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三万元以下罚锾:三、无正当理由,携带用于开启或破坏门、窗、锁或其他安全设备之工具者。…”。为维护公共秩序,确保社会安宁,避免因贩售开启或破坏门、窗、锁或其他安全设备之工具而造成危害社会治安的疑虑,故禁止刊登其相关功能之器具。10. 赃物
若刊登销售,将触犯《刑法》之《普通赃物罪》。11. 二手内裤、丝袜
请勿贩售二手内裤、二手丝袜;纵使经过清洁处理,亦禁止刊登。12. 包含他人个人资料之物品
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为避免人格权受侵害,禁止贩售含有他人姓名、身份证字号或其它个人资料之物品。13. 活体动物
泛指所有哺乳类、爬虫类、鱼类、鸟类、两栖类、甲壳类等动物,皆禁止刊登。 若是作为供食用之用途者,则允许刊登。14. 其他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依法令禁止贩售之商品
【容易产生纠纷】之商品
1. 流通货币、虚拟货币、虚拟商品、游戏点数
‘流通货币’是指由中华民国或国外政府所发行,目前仍有效,可购买商品或服务之纸钞或硬币。
‘虚拟货币’是指由非政府组织或特定货币机构发行,有效得持以购买商品或服务之无实体形式货币,例如:比特币等。
‘虚拟商品’是指透过网路或软件,为电脑或行动装置线上使用之虚拟商品,无实体,例如:LINE 贴图。
‘游戏点数(卡)’,指预付一定金额购买发行人所发行记载或圈存一定面额、游戏物品项目或使用次数等形式之点数(卡),并由持有人将价值之序号或其他方式登录至特定帐号中,用以兑换发行人所提供之线上游戏服务或商品。2. 剪标品
剪标品的真伪、品质等,皆不易确认,为避免滋生争议,禁止贩售剪标商品。3. 禁止转让、契约禁止销售之商品
为了避免购买后,发生权利无法转让之情形,而引起交易纠纷,故禁止销售。4. 他人物品及动产担保交易之标的物
不得销售任何不属于卖家所有的物品或已设定动产担保抵押或附条件买卖登记之动产。
【可刊登但须配合法令限制】之商品
1. 食品(包括健康食品、有机食品)
请遵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8条规定,食品、食品添加物,其标示、宣传或广告,不得有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之情形。且食品不得为医疗效能之标示、宣传或广告。如有违反法规,将处新台币四万元至四百万元之罚锾,并可能因违反情节重大遭勒令停业、歇业或废除食品业者之登录。
商品刊登的图文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法令规定,不得使用宣称疗效、虚伪、夸大不实之文宣,食品相关的宣称词句。敬请参考使用卫生署公告《食品标示宣传或广告词句涉及夸张易生误解或医疗效能之认定基准》。
刊登贩售健康食品时,请务必遵守《健康食品管理法》第6条规定:“食品非依本法之规定,不得标示或广告为健康食品。食品标示或广告提供特殊营养素或具有特定保健功效者,应依本法之规定办理之。”,如有违反法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包含有机食品、健康食品,皆应遵守【一般食品】刊登规则,且必须避免违反《消费者保护法》、《公平交易法》及其他相关规范。2. 政府公告开放得于邮购买卖通路贩售之医疗器材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已公告开放‘药商’得于邮购买卖通路贩售第一等级医疗器材,以及体脂计、保险套及卫生棉条等3项适合居家使用、非侵入性、非植入性、无须专业人员指使操作之第二等级医疗器材,并于104年10月15日起进一步开放手术用口罩、酒精棉片、酒精棉球、优碘棉片、碘液棉棒、碘液纱布、凡士林纱布、免缝胶带、隐形眼镜清洁保养产品、医学图像纪录传输软件及磁振影像软件等8品项之第二等级医疗器材得于邮购买卖通路贩售。请务必确实遵循《药商得于邮购买卖通路贩卖之医疗器材及应行登记事项》之规定进行刊登。3 须预付金钱购买之票劵商品
需消费者预付金钱购买的票劵商品,此类商品须由第三方(如银行)作足履约保证,始得于网路上贩售。 此外,票劵记载事项须遵循《零售业等商品(服务)礼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等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4. 化妆品
【一般化妆品相关规定】
需依循法规刊登贩售之化妆保养品类商品,请参考卫生福利部公告的《化妆品相关法规与化妆品种类表》。
依《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化妆品广告应先向主管机关申请核准,如有违反法规,处新台币五万元以下之罚锾,并可能因违反情节重大遭废止其有关营业或设厂之许可证照。
同法第24条规定:“不得虚伪夸大”,建议您可先参考卫生福利部公告之《一般化妆品用途范围及不适当标示词句》,如有违反法规,处新台币五万元以下之罚锾处分,并可能因违反情节重大遭废止其有关营业或设厂之许可证照。请参考并遵守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所公告之内容,以免违反法令。(1)一般化妆品(商品外包装上没有“卫署妆输字第×××××号”、“卫署妆制字第×××××号”)
※一般化妆品是指化妆品仅具有滋润或清洁毛发与肌肤、遮瑕修饰外貌,或是增添香味等用途的产品,依据我国化妆品管理相关规定,一般化妆品完整的标示应包括:产品品名、制造厂的名称及地址、输入产品需另标示进口商的名称及地址、内容物净重或容量、全成分、用途、用法、批号或出厂日期、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
※化妆品仅刊登产品名称、价格、厂商地址、电话等不宣称效能及广告性质之资料者,为产品资讯,无需申请广告核准。但产品的说明或使用方法若已涉及产品功效,则应申请广告核准,始得刊登。(2)含药化妆品(商品外包装上有“卫署妆输字第×××××号”、“卫署妆制字第×××××号”) 一般最常见的是染发剂、烫发剂、止汗制臭及防晒剂商品。
※依据我国化妆品管理相关规定,含药化妆品完整的标示除了一般化妆品应标示的项目外,还需另外标示包括:许可证字号、使用注意事项,以及产品主成分(含药化妆品成分)的名称及含量。
※化妆品仅刊登产品名称、价格、厂商地址、电话等不宣称效能及广告性质之资料者,为产品资讯,无需申请广告核准。但产品的说明或使用方法若已涉及产品功效,则应申请广告核准,始得刊登。【其他规定说明】
依《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第15条第1项规定:“化妆品之制造,非经领有工厂登记者,不得为之”,故不可刊登贩售来路不明或DIY手工制作(自行萃取)或分装、改装之化妆品。如有违反法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十五万元以下之罚金;其妨害卫生之物品没收销毁之。
同法第6条第1项规定:“化妆品之标签或包装,应依中央卫生主管机关之规定,分别刊载制造工厂的名称与地址、品名、许可证或核准字号、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号或出厂日期、保存方法及期限”,如有违反法规,处新台币十万元以下之罚锾;其妨害卫生之物品没收销毁之。
5. 经济部公告应施检验商品
基于经济部全面施行《商品检验法》,请务必确认刊登贩售之商品,若属于【经济部公告应施检验商品】,则需要具有检验合格标识。6. 电信管制射频器材
依据《电信法》第49条第3项规定:“电信管制射频器材非经型式认证、审验合格,不得制造、输入、贩卖或公开陈列”,如有违反法规,将会被处以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罚锾。7. 国际机票/旅游业务
依据旅游业务《发展观光条例》第26条规定:“经营旅行业者,应先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核准,并依法办妥公司登记后,领取旅行业执照,始得营业”。若非旅行业者,依据该条例第27条规定:“非旅行业者不得经营旅行业业务”,该条规定相关业务范围之下列商品亦不得刊登贩售:
(1)接受委托代售海、陆、空运输事业之客票或代旅客购买客票。
(2)接受旅客委托代办出、入国境及签证手续。
(3)招揽或接待观光旅客,并安排旅游、食宿及交通。
(4)设计旅程、安排导游人员或领队人员。
(5)提供旅游谘询服务。
(6)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定与国内外观光旅客旅游有关之事项。8. 车辆出租
本服务依据《公路法》、《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若非登记营运的运输业者,而从事车辆出租业务,或刊登出借私人自用车给他人,将违反法规,处新台币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并勒令其停业,其非法营业之车辆牌照并得吊扣二个月至六个月,或吊销之。9. 环境用药
依《环境用药管理法》第32条规定:“非持有环境用药许可证、环境用药贩卖业或病媒防治业许可执照者,不得为环境用药广告”。如果您为一般民众、个人或非上述业者,请勿在网路刊登贩售,否则将被视为非法广告,主管机关可依该法第48条规定,可处新台币六万元至三十万元之罚锾。
若您持有环境用药许可证、环境用药贩卖业或病媒防治业许可执照,则请于刊登环境用药时,一并注明“厂商名称”及“环境用药许可证字号”、“环境用药贩卖业许可执照字号”或“病媒防治业许可执照字号”。10. 其他需领有执照或许可才能销售之物品
本服务限制刊登需领有执照或许可才能销售之物品,请先取得执照或许可才得以刊登。若发现销售之物品需领有执照或许可才能刊登销售,请配合提出相关证明文件资料。11. 除上述规范,其他刊登商品内容皆须注意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以及现行其他相关法令。
您所取得的客户个资仅能供您于邮寄商品时使用。
LINE@口袋商店禁止卖家透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一般用户进行邮寄商品业务以外的联络。
可以。 只要有 3G 或 Wi-Fi 连线,无论在世界各地都可使用本服务。
如果连结 Wi-Fi,就可免费使用服务。
若在国外使用 3G 网路连线,就可能要视您的数据使用状况额外付费。
因此若计划在国外使用智慧手机,别忘了事前查看漫游费率。
请于电脑版管理后台操作下列步骤,即可制作海报。
提醒您:若您使用的是一般帐号(即未经过我们审核,或是无法认证的业种及个人帐号),将无法使用制作海报。
■电脑版管理后台
1)点选“帐号设定”>“基本设定”>“制作海报”,并选择您喜欢的海报样式及宣传标语
2)按下“建立”按键,即可下载海报的PDF档案。
您只能在单一装置上使用LINE@应用程式。如果在其他装置上登入,就会自原有装置登出。
在您将LINE帐号移动至您变更机种后的手机后,只要于LINE@生活圈应用程式内执行登入的操作,即可移动您的LINE@帐号。
除了以下项目之外,您可以正常移动帐号内的资料。
■无法移动的资料
⋅一对一聊天内容
于下列情况中,您的帐号将并不会显示于LINE的搜寻结果或网路上。
<帐号为一般帐号>
若您使用的是一般帐号(即未经过我们审核,或是无法认证的业种及个人帐号),将不会显示在LINE的搜寻结果之内。<未启用公开设定>
若您使用的是认证帐号,但未启用公开设定时,帐号将不会显示在搜寻结果内。请登入管理后台,并依下列步骤启用公开设定。 ※若为一般帐号,本功能则无法设定。■应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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